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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水利局关于准予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决定书

文章来源:行政审批科 添加时间:2025-05-13

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依申请,我局受理了你公司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书。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取水水源为青山水库地表水,由中机(葫芦岛)青山水务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经过管道供应至节点位置,锦天化公司为二级取水单位。本次取水为生产用水,生产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后的合格污水通过城市下水管道排放。 

  二、批准事项 

  批准年取水量730万m3,日最大取水量2.0万m3。但应充分考虑青山水库供需矛盾。政府可能根据水库设计时水权分配方案、水库取水许可中确定的取水量、水库与各用水户的协议水量、地下水管控指标和应急用水管控情况下对各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干预。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应制定备用水源方案。 

  三、有关要求 

  1.你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局报送核发取水许可证申请,同时提交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报告等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2.你公司应按规定安装检定合格的计量设施,对计量设施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3.取水工程运行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取水。 

  4.你公司应加强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建立节水制度并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填报用水计划,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葫芦岛市水利局 

                              202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高祎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