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河长制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决策执行->河长制

葫芦岛市“河长办+检察院”共同发力 共绘河道碍洪治理新画卷

文章来源:河长事务服务科 添加时间:2025-02-27

  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河长办与检察院等部门联手共同发力,不断绘就河道碍洪治理新画卷。 

  226日上午,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2名同志再一次主动与市河长办对接,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探讨。一致认为,做好河道行洪问题专项整治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和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全面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7号)》精神的具体体现,只有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碍洪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才能有效解决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内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大棚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保障河道防洪安全,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双方就前期编制的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对于下一步工作,认为有必要制定河道问题整治联合方案,明确标准要求、明晰时间节点,明示清理整治范围。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主体,检察院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按期完成任务。 

  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场必须胜利的硬仗,市河长办将进一步与司法部门协同合作,为河道治理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助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促使河道治理工作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发展,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康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