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水利局依法开展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文章来源: | 添加时间:2018-12-10 |
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13号)要求,葫芦岛市水利局于近日对有关单位依法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
这次依法检查的对象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方大锦天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水泥(葫芦岛)有限公司、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检查具体事项为节水设备运行情况、用水总量情况、计划用水执行情况等。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批准表》,现场填写《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
通过这次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营造了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水利局